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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上海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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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筷子。红烧肉浓油赤酱,虽然偏甜但是里面的土豆和刀豆烧的极为入味,张小好埋头大吃,林总给每个人都斟了满满一大杯绍兴酒,微褐色的液体里还漂浮着一粒话梅。“我们这里冬天都爱喝绍兴黄酒,但是为了让你们尝尝这个,虽然是夏天,也喝一点吧!”

张小好凑上去闻了闻,好像和他妈烧菜的时候用的黄酒差不多味道,上海男人也有能喝酒的,比小碗小不了多少的大杯子,林总一口灌下,李诚铭看看吴总和伍班都一口气喝下,也苦着脸灌下去。张小好跟着举杯准备豪气地喝下,被伍班拦了下来:“你又不能喝酒!”

他很自然地把张小好手里的杯子接过来放在桌上,对林总说:“小孩子不会喝酒。”

张小好长得确实像儿童,林总看了张小好一眼,笑嘻嘻地坐下来:“张?”

“小好。”

张小好补充,的确,在成熟男人的眼里,她的辨识度不算高,虽然下午吴总已经强烈推荐她了,林总还是转眼就忘了她的名字。“北京人吗?”

林总用公筷给张小好夹了块糖醋里脊,上海馆子做这种菜很正宗,醋味和甜味都够。“不是,成都人。”

“哦,在北京打工吗?”

老吴正专心吃菜呢,听到林总这么说,着急地插了进来:“张小好可不用打工,她父亲在成都是很有名的企业家,人家这是体验生活!是吧,张小好?她父亲是张大川,相当有名的,林总应该知道的吧!”

老吴的嘴上吃得滋滋冒油,张小好奇怪她家的事情老吴怎么门清,张小好明明没说过。林总先是礼貌的“哦”了一声,然后想了一下,可能想起来什么,又恍然大悟地“哦”了一声,他笑着又替张小好舀了一个清汤园子,只是他眼里的笑容比刚才殷勤了许多。林总没有再让张小好喝酒,他特地给张小好榨了一杯柳橙汁,端着酒杯频频向张小好敬酒:“不用叫我林总,平时叫我林声就可以了。”

顿时和蔼可亲,刚才是公式化的客套,现在真是面如春风,张小好柳橙汁把肚子喝地大半饱,林声又向她端起了酒杯。林声这个人伍班认识,2个月前才升的总经理,为人圆滑激进,但是不可否认的年轻有为,家里人在上海也有些门路,总之家境贫寒能身居高位的那才是神话,才华之类的只能靠边站。黄酒的后劲很大,每个人喝的面若桃花:“吃过饭,带你们黄浦江边走一走,然后我们去南京路上有个酒吧,再开两瓶好酒,今晚的绍兴就是尝尝味道!”

“不用了,晚上我们南京路上看看然后就回房间吧。”

伍班推辞,北京酒吧多得如牛毛,光酒吧街就有好几条,三里屯更是几步一个,伍班很少去,交际应酬的时候没办法去过几次,酒吧里酒吧外,像是两个世界。“那可不行,发布会还要几天筹备,这几天也没什么事情,今晚一定要不醉无归!”

林声应该去卖保险,他推销的方式直接又让人无法拒绝,他的秘书任治跟他的风格如出一辙,巧舌如簧,两个人一起游说,连拉带拽,将伍班他们拽到了南京路上的一家酒吧门口。规格很高,站在门口就能看的出来,9点来钟的样子,就开始有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陆陆续续地进入酒吧,大门口站了四个保安,个个膀大腰圆,手里拿着电棍,还真像那么回事。张小好没来过酒吧,这不太像富二代的作风,无奈她出身于家教甚严的家庭,还有一个霸道的姐姐,张小南的年轻时代,夜店可没少去,九眼桥和少陵路这些盛产酒吧的地方,张小南这些酒吧没去过一百也去过八十,没结婚的时候,经常把张小好带着,然后给她一张图书馆的卡,打发她去看书,然后玩够了再去图书馆把张小好捡回来,一起打着读书的旗帜回家。就算这样,张小南也坚决不给张小好踏入酒吧一步,经她形容那里面就是龙潭虎穴,不过张小南混迹酒吧的时候,张小好还没成年,从小到大,张小好都比较好糊弄,有的时候也有好奇心,张小南再给一根冰棍钱,基本都能打发。“没有年轻人不爱夜店!”

带着三分酒意,林声对张小好说:“不过,这里是上海最豪华的,也是消费最高的,所以别担心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人!”

他说话时喜欢贴着别人的耳朵很近,嘴巴都快要凑到张小好的脸上去了,其实在门口也没那么吵,不需要凑得这么近,伍班有些反感,林声的话伍班并不赞同,豪华的消费场所只能说明进出的人的消费能力,跟品德道德没有半毛钱关系。大门口有个巨大的貔貅,张着大嘴,嘴里全是金银珠宝,人人都说貔貅是瑞兽,招财进宝并且聚财宝而不泄,说白了就是一个光吃不拉的怪物,它把财宝都吃进了自己的肚子,关别人毛事,除非总是惦记着把它开膛破肚。刚进夜店里面,就迎上来几个穿着兔女郎服装的女孩,青春逼人,可惜脸上的妆太浓,如果卸掉,也许和换了一个脸一般惊人。“这是这个店的一大特色!”

任治向伍班,老吴,张小好和李诚铭介绍,老吴打着酒嗝,来或不来,他都无所谓,路上来的时候,他还跟张小好说有空陪他去商场给老婆买几套衣服,其实北京什么都有,但是出差一趟,不带点什么回去总觉得少点什么。他们在沙发卡座上坐下,看来林声是熟客,不用点,直接上了三瓶轩尼诗白兰地,林声体贴地给张小好点了一杯鸡尾酒:“这个没有度数的。”

鸡尾酒有个错乱的名字,叫飘飘欲仙,张小好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她知道有种鸡尾酒叫蓝色妖姬,蓝色和白色相接的酒上还冒着白色的雾气,这种酒挺美,虽然没喝过。飘飘欲仙就不怎么样了,淡粉红色的,张小好闻了闻,好像是石榴味的预调酒和石榴汁兑出来的,她抿了一小口,一点儿都不想飘飘欲仙。跟黄酒一个颜色的轩尼诗倒进高脚水晶杯子,白兰地就是葡萄做的蒸馏酒,当然也有其他水果做成的,但要在名字前面冠上其他水果的名称,比如苹果白兰地,这些张小好都不懂,李诚铭偷偷告诉她的。“看来你很懂?经常来夜店?”

张小好问李诚铭,酒吧里的音乐很吵,她得提高音量。“去过几次,太高档的没去过,一瓶酒一个月工资,谁受得了?”

李诚铭指着轩尼诗的瓶子:“就这,一瓶市面上也要好几千,在酒吧里至少六千以上。”

那是要一个月工资才能买一瓶,她老爹是不是也这么花钱,她可不知道,她以前的零花钱都由张小南发放,少的可怜,后来张小南出嫁了,她直接从她妈那拿到的零花钱的数额立刻直线上涨,张小好向他妈表达了感激之情,她妈很不解:“一直都这么多啊!”

张小好才明白,张小好上大学以来,她和张小南的零花钱就一样多了,可是万恶的张小南,还是按照她上小学的标准,还美名其曰统一领取,统一发放。林声向他们举起酒杯:“伍总,吴总,还有小李,一起来,来上海的这段时间,我带着你们把上海吃遍玩遍!”

六千多一瓶的轩尼诗,合六百多一杯,就这么倒进了嘴里,李诚铭咂摸一下滋味,在张小好耳边说:“估计再来一杯,我就得吐出一千二了。”

“那真浪费!”

张小好由衷地说,他们虽然在咬耳朵,但是酒吧里太吵,耳语变成喊的,伍班听见了他们的对话,白兰地本来在嘴里有些涩涩的滋味,让他觉得很不好受,可李诚铭苦兮兮的脸,张小好正经八百的脸,让他的嘴角变成了弧形。林声向张小好举杯:“小好,干一杯!”

张小好举起飘飘欲仙,喝了一口,鸡尾酒还是有度数的,半杯喝下来,都有点头昏了,林声顶着油光发亮的时髦发型,在灯光晦暗的酒吧里,他的脸忽明忽暗,与下午开会的林声判若两人,有的人在不同的地方,竟是完全不同的样子,张小好咬着杯口,看向伍班,他还是那个样子,他还是伍班,淡蓝色的短袖衬衫,清爽的短发,在喧闹的,纸醉金迷的,声色犬马的场所,他还是那个清心寡欲的伍班。再也许,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他能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就像林声,还有一种,就是伍班这种,或酒绿灯红,或酌金馔玉,他依然在那里,霓虹只能将他肩头染色,其他的什么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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