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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北洋异闻录:十七年等一不归人 > 第67章 牢狱之灾

第67章 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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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开春。一位长官拿来一纸审判,叫他在上面签字画押,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在这牢中苦等两三个月,等来的居然是个终身监禁。审判书上说,他犯的是故意杀人罪。用这位长官的话来讲,杀了人而没有判枪决,只是判了个终身监禁,那已经是捡了个天大的便宜,别不知足。“我没有杀人。”

张康拒绝在审判书上签字画押,并对长官说:“我杀的不是人,而是一只木偶!你们一没给我解释的机会,二没给我自证清白的机会!我是不会在上面签字画押的。”

“木偶?那天抓捕你的时候,我也在场,别污辱我们的智商。”

长官将审判书扔给张康,按着腰带说:“签不签随你。签了的话,可以将你转移到东北第一监狱,那里是正规监狱,环境稍好一点。不签的话你就只能待在这个地方,终身看不到阳光。下半辈子想在哪里过,你自己选择。”

张康盯着字字锥心的审判书,咬牙不语。长官又道:“在这自杀的人很多。如果熬不下去,你也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去解脱。家里还有没有人?”

张康还是默不作声。长官又一次提醒道:“如果家里还有人的话,你可以写封信,叫他们稍点钱过来。我们这的匕首是三个大洋一把,白绫是五个大洋一条。通常情况下,用白绫的人比较多,因为不会见血,死后可以留个全尸。”

“我没有家人。”

张康靠墙坐了下来,两眼一闭,努力将绝望的眼泪憋了回去。这么久了,没有任何人来看过他。他感觉自己被抓之后,马三应该是抱着那箱金银珠宝跑了,那个家伙本来就是个利欲熏心的马匪,没有什么事情干不出来。而沈佳音,则极有可能已经因为身为分文而流落街头,并已彻底沦为一个以人心为食、鸦血为饮的鬼修。这天晚上。大概官兵也预感到他想自杀,竟然给他的晚餐加了半边烧鸡。他没有食欲,解下裤带系在铁栏栅上,正准备往脖子上套的时候,隔壁那个蓬头垢发的狱友把手伸了过来,他垂涎三尺地望着盘子里那半边烧鸡,说:“兄弟,既然你都不想活了,把烧鸡给我呗,别浪费了。”

张康一想也是,同是天涯沦落人,别白白浪费了这烧鸡。他把整盘食物递了过去,猛然想起做了两个多月的狱友,自己还不知道为什么被关在这,好奇地问道:“你是犯什么事进来的?”

“我没罪。”

狱友抓起烧鸡往嘴里美滋滋地撕了一口,边吃边骂:“那些狗娘养的东西,都是祖传的欠收拾,抓住三分颜色就开染坊。但他们也不敢一直关着我,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出去,到时老子非弄死他们不可。”

张康含愤道:“我也没罪。”

“那你得活着。”

狱友抬眼瞧了张康一眼,又道:“那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你要是死了,那你就真遂了他们的愿。”

“我被判了终身监禁,外面也没人替我跑关系,我出不去了。”

张康迷茫地望着挂在铁栏栅上的那条腰带,犹豫着要不要继续赴死。狱友慷慨激昂地说道:“今天你请我吃烧鸡,算我欠你一人情。等我出去以后,你的事包我身上。只要你不自杀,我保你离开这里。”

“谢了。”

张康苦笑连连,心想在这个有钱能买狱中匕首和白绫的乱世中,你要是真有那本事,还能连个烧鸡都吃不上?不过这家伙有句话倒是没说错,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兵荒马乱的时代,那些官爷们像唱大戏一样,你方唱罢我登场。指不定明天哪个大军阀杀到东北来改旗易帜,把狱中的无辜者都放了,也是有可能的。这么一想,张康又打消了悬带自尽的念头。张康从盘子里抓起一只干馒头咬了一口,隔栏狱友立马将还没吃完的烧鸡撕了一块递过来,笑道:“在这乱世中,能活下去的才是真本事。”

“你说得对,我得活着。”

张康咬完馒头撕鸡肉,大口大口地咀嚼着,他想明白了,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留得青山在才会有柴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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