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北地郡,建兴城。 辽阔的平原上,残破的城池伫立其间,宽宽的黄河自南向北从建兴城西流过。北地郡百姓或在河畔耕种,或放牧于原野上,一幅半农半牧、欣欣向荣的景象,扑面而来。 黄河畔,刘禅领着众人,顺着水流缓缓而行。不过今日大汉天子的服饰却非汉装,若仔细观察,除了在左右衽上不同,颇似鲜卑服饰。 刘禅慢慢踱步,感慨说道:“自从秦一统华夏起,北地郡便为我中国之所有,传至后汉,因国家无能,废弃汉土。永和四年之后,沦入胡乡之中,至去岁复郡,长达百年。今复郡非是为朕也,乃是为华夏一统之事。”
永和四年(公元139年),爆发第二次西北羌乱,马贤及其儿子全部战死。羌乱难以遏制,太守贾福不敢坚守,便仓皇撤向往冯翊j郡的富平(陕西富平)。这一迁,就再也没有回来! “朕不敢自比太祖、世祖二帝,但却望尽微薄之力,一统天下,恢复汉之疆域。是故还望诸卿竭尽全力,相助大汉安定北疆,复土朔方!”
众人闻言,在邓艾的领头下,行礼说道:“臣乃愚钝之人,陛下若不嫌弃,我等必为国家效死力也。”
刘禅凭空虚扶,说道:“诸卿请起。朕视察北地郡以来,城垣虽破,但百姓安稳,皆忙于农事。着实让朕颇感欣慰,这一年多,诸卿辛苦了。”
“不敢!”
众人纷纷谦虚说道。 刘禅笑着说道:“有功自领,何需谦让?传令下去,戍边军士皆赐予酒食,应慰驻守北地辛劳。”
“诺!”
嘉奖了几句,刘禅进入正题,挑到人群中的张嶷,说道:“北地复郡多有困难,伯岐身为北地太守,今后欲如何治理?”
张嶷略有惶恐,又很快平静下来,拱手说道:“臣本巴人,长于巴蜀,西北之事,少有自知。若有过错,还望陛下恕罪。”
刘禅脸色平淡,没有任何表示。 张嶷瞄了眼刘禅的脸庞,恭敬说道;“北地蛮夷,不服王化,多畏威而少怀德。故臣以为当讨北地凶狠部落,收其首领之心,上封其为邑侯。令其招降纳叛,从者部落闻之,皆当来降。”
“若有不从者接连反叛如何?”
刘禅忽然问道。 “征讨蛮夷,杀不从者,余者不治其罪。根据不同部落关系,施计分化蛮夷。”
张嶷微思少许,回答道:“恩信蛮夷之后,征召蛮夷修复郡县城郭。再掌北地资源于大汉手中,以此资源而辖制蛮夷。”
百年前的东汉城池早就只剩下残骸了,肯定是需要重新修缮的。可以说张嶷抓住了治理北地郡的重点,毕竟一旦修复好城池之后,大汉才真正的在这西套平原上立足住。 张嶷从怀中掏出北地简陋的舆图奉上,说道:“此乃臣根据周围胡人言语所说,制北地舆图画北地诸部落于其上。”
刘禅接过北地诸胡分布的舆图,微微颔首很是满意,自己果然没有选错人。 合上舆图,刘禅说道:“张卿于外规划得当,不知于内治郡有何安排?”
张嶷沉默半响,拱手说道:“启禀陛下,于内臣当率民开垦农田,修缮前汉水利,以灌溉农田。劝夷入汉,编户齐民,教学农耕。”
刘禅略有沉思,说道:“朕以为北地郡虽然是水土肥沃,但水草亦是丰盛。郡内百姓可以半农半牧,于水渠便利之地耕种,在土地中下及中下之地放牧。牧场划分立碑,严禁侵犯他人水草,收取牛马以为赋税。”
瞥了眼张嶷,刘禅见他有些疑惑,解释说道:“北地郡地处大汉北疆,多有胡人,我大汉百姓需锤炼勇武,增进勇力,入则为农,出则为兵,如凉州百姓般。”
“况且归附我大汉之蛮夷,其久习牧业,今仓促令其为耕,其间难也。是故应当因地制宜,施以内政,善治汉胡,而非仅治汉民。伯歧可知?”
刘禅问道。 张嶷弓腰行礼,说道:“启禀陛下,臣将从之,并引以为戒。”
这就是张嶷来自巴蜀地区的缺陷,巴蜀地区以农为业,不似北方边郡之地。是故张嶷在制定治理计划之时,不免带有他原生的农业思维去治理边郡地带。 毕竟游牧思想与农耕思想都有不同,这也是为什么历代王朝之中有游牧色彩的王朝治理草原会较好些。毕竟出生于农耕社会的人去治理百姓之时,往往会带着传统治理内地郡县的思维来到边郡,还需因地制宜。 也就是说大汉越往北统治的话,越需要有边境以及知晓胡事的人治理会好些。让巴蜀地区的大臣治理,非能力出众者,难以出功绩啊! 刘禅问政结束之后,让众人散去休息,留下邓艾一人,君臣独奏。 刘禅在河畔寻了一个石头坐下,指了指不远处的石头,说道:“士载无需拘束,入座即可。”
“谢陛下!”
邓艾应道。 刘禅神情温和,询问道:“卿继任朔方都督时近两年,管理朔方三郡复土亦有小得,不知卿于治理朔方胡人有何见解?”
邓艾面露难色,拱手说道:“启禀陛下,我等受陛下之命,北上招抚鲜卑诸部。陆续以来,鲜卑有万余帐胡人南下,臣等让其于河西放牧。但其多与河西鲜卑或羌人发生牧场争抢之事。”
“如上月,麦田鲜卑与南迁的乞伏鲜卑互相厮杀,便是为了牧场,幸得伯约相助,方能镇压下去。是故臣以为,胡人渐多,我大汉难辖,则必生乱。而且胡人逐草而居,河西少有险要,届时将来去自如也。”
刘禅微微颔首,说道:“南迁之时,朕便知如此之事。鲜卑之民少有律法,难以管辖。以《蜀科》治之,过于严苛,不能取也。故朕此次北上,便欲为解决此事而来,安鲜卑部落,约定俗成,抽其兵为我大汉征战。”
“请陛下示下。”
邓艾谦卑的说道。 “鲜卑天性随性,惯于游牧,上有长,而无君。畏勇而聚,勇散则退,故不可以严法治理。大汉与其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刑,及盗抵罪,余悉尽按部落惯例。于赋税者,大汉分文不取,并向部落收购马匹、牛羊。”
“唯有诸部落二帐出一正兵,单成骁骑卫,自编为军。大汉根据诸部落出兵人数,赐予钱财、蜀锦各有不同。各部划分草场,首领可有官爵,不可过他人牧场放牧,违者以死罪论处置。”
…… “如此以上,皆以刻石盟誓,祭告于天,违者诸部起兵共诛之。”
“故士载可传信于南迁鲜卑或河西鲜卑诸部于十月十九,朕于此地设台,若不来者,我大汉集诸部兵力起兵共诛之。”
“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