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在应天城中,有关胡府的流言也是多了起来。“喂,你听说了么,据说胡府少爷口味独特,竟然在自家院子里种植一种满是尖刺的植物?”
“什么,浑身长满尖刺?这天下竟然还有如此奇葩的植物?”
“对啊,就是有。我上次去胡府的时候还亲眼见到过,长得可丑了!”
“天呐,这未免也太可怕了吧,也不知这胡少爷究竟是怎么想的。”
消息一传出去,应天城中的文人墨客都恨不得绕着胡家走。在古代,文士们都很注重风雅,在打理自家的庭院时,当然也是以雅为主。像是梅兰竹菊之类的,自然是多多益善。假山之类的,放一点也行。不过从来没有人像胡长安一样,在家里种这么奇奇怪怪的丑东西。胡长安顿时成了应天城中的一股泥石流。不过胡长安本人却是没什么感觉。反正他最近忙得很,根本没时间去参加那些文人墨客们无聊的聚会。旁人怎么看胡府,他根本不在意。眼看仙人掌养的差不多了,胡长安便从系统中兑换了一点胭脂虫放到仙人掌上。如今已是深秋,外面天气还是比较寒冷的。为了更好的让胭脂虫发育,胡长安便也在庭院中搭建了一个暖棚,把仙人掌放进去培育。这下,胡府更丑了。别家的庭院都是小桥流水,美不胜收,胡家倒好,不仅满院子都是仙人掌,正中间还搭了个丑兮兮的暖棚。走进去一看,暖棚里根本就不是什么农作物,而是一个个硕大的仙人掌。仙人掌上面,还布满了星星点点的白色小虫子,简直就是克系本克。这下子,就连和胡长安交好的工部官员,也是拒绝踏入胡府半步。不过胡长安却是不以为意,只是每日精心料理着这些金贵的胭脂虫。终于,胡长安对照着养殖手册上的内容,满意的点了点头。是时候收获了!胡长安把一众侍女叫来暖棚,命他们把仙人掌上的胭脂虫刮下来放在瓷盏里。胡长安还特意嘱咐了,一定要小心的把这些胭脂虫好好收集起来。其实胡长安也有考虑过叫小厮来刮的,不过考虑到女生做事比较细腻,为了不破坏这珍贵的胭脂虫,胡长安还是决定叫侍女来干活。本来那些侍女们还不以为意。这仙人掌嘛,丑就丑点吧,又不会吃人。刮上面的杂质,小菜一碟,只要小心一点就可以了。不过也不知道少爷要这些东西干什么。但是当其中一个侍女无意中看到她刮下来的是什么时,她顿时不淡定了:“这......这灰白色的东西,好像是虫子啊!”
什么?众人大惊,连忙仔细观察起这仙人掌上的灰斑。没想到那连成一片的灰斑,竟然真的是一只只密密麻麻的虫子!众人登时愣住了。她们还以为少爷是让她们去给植物刮灰呢,没想到是刮虫子?不仔细看还好,一仔细看,所有人都有些受惊。这简直就是对密集恐惧症患者的精神攻击!有些胆小的侍女甚至当即吓的脸色一白,手中的小盏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胡长安见状连忙高声喊道:“没事的,只是虫子罢了,大家不要慌张!盏子拿好,千万别掉了!”
在胡长安的呼喊下,大家也是勉强定下神来,继续刮着仙人掌。毕竟只是虫子而已,只是恶心一点罢了,不细看问题不大。她们可是胡家的侍女啊,还是完成少爷的任务优先!所有人忙忙碌碌了一下午,才把所有仙人掌上的胭脂虫都细细的刮了下来。众人把手中小盏里的胭脂虫凑在一起,勉强盛满了一个小罐子。胡长安望着这小罐子,感动极了。这可是他培育了一个多月才弄出来的啊!可珍贵着呢。接下来,就要把这些胭脂虫制成口红了。胡长安连忙命陈管事把之前请来的胭脂匠人带来。不一会儿,胭脂匠人就被带到了胡府。此人名为李明,是应天城中最具盛名的胭脂匠人,也是京城最大的胭脂铺的老板。据说他制作的胭脂,就连宫中的娘娘都是喜爱万分。此次他能被胡府请动,也是听说了胡府有新型的胭脂。人做到李明这个份上,钱财早已是身外之物。李明只是好奇这新型的胭脂究竟长什么样。毕竟眼下胡长安神乎其神的技艺,已经在应天城的工匠中传遍了。所有工匠几乎都视胡长安为转世金仙,顶礼膜拜。李明很好奇。也不知这胡长安究竟是何许人也,能有如此大的魅力?刚一进门,李明就被扎扎实实的惊到了。只见屋前屋后,种满了一盆盆长满尖刺,奇形怪状的植物。李明也是经常出入于勋贵府邸,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有人竟然庭院中不放梅兰竹菊,而是放些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过作为一名小小的工匠,他也不能随便对主家评头论足。李明跟着陈管事一道,来到了正厅。厅中,胡长安正一边品着茶,一边等着人。眼见李明来了,胡长安连忙热情的朝李明道:“李先生,请上座,先喝杯茶润润嗓子吧。”
李明一折胡长安的话坐在了下首,轻轻的品了一口茶。入口醇香,当真是好茶。李明不禁感动不已。虽然他钱赚的再多,但是骨子里,所有人都还是只把他当一个普通匠人。进了世家大门,那些勋贵们经常对李明呼来喝去不说,更别说帮他递杯茶水了。这还是李明第一次在别人的府邸里喝到茶水。这不仅仅是一杯茶,更是尊重与平等。李明感动的喝了几口茶,便放下了茶杯,对胡长安拱手道:“胡侍郎,不知您这次是有什么新式的胭脂?用的是什么花的花瓣?如果您不介意的话,请让我看一下吧。”
面对李明期盼的眼神,胡长安微微一笑,将桌上的一个小盏退了过去:“喏,我的新式胭脂的原料,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