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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信听了胡阿蛮的话,脸上不动声色,心中不断琢磨:所谓大人物指的是全戎么?为何全戎没有事先知会一声?尉迟临西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胡阿蛮看到太史信露出深思的表情,没有继续往下说,静等答复。 太史信对谈判的理解就是讨价还价。然而不幸的是,他对此并不擅长。别说在谈判桌上讨价还价,太史信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经历也不多(此前在“别来客栈”乖乖挨宰从侧面体现了他砍价本领基本为零)。去买菜的时候,太史信通常都是把卖同一种菜的小贩都问一下,哪一家便宜买哪一家的菜。至于那些被个别商贩垄断后高价叫卖的紧俏蔬果,他装没看见就是。反正对太史信这帮糙老爷们来说,没什么蔬菜水果是非吃不可的。 “达奚家想要我们如何伸出援手?”太史信决定还是先问问对方的价码。
胡阿蛮伸出手指:“五千轻骑,足矣。”太史信一口茶水喷出来:“五千轻骑?夫人没骑过马吧。”
胡阿蛮一怔,“怎会没骑过马,”随后忽然脸上一红:“公子想一起骑马?来呀。”
最有趣的是,胡阿蛮脸红的时候没有丝毫风尘味,反而露出闺中少女的娇羞。
“一起骑马就免了,”太史信连忙摇头,“夫人怕是不知道,整个凉州,也只有三千轻骑。鲜卑万里草原,也不过能养活轻骑十万出头,其中还不知道有多少是充数的牧人。”太史信的话,其实解答了很多人的疑问:自古以来游牧min族骑兵总是南下侵掠,为何中原王朝不同样用骑兵大举反击呢?因为养战马太贵了。新汉帝国称得上地大物博,从来不缺拉车干活的马,却没多少能上阵的战马。想要堪用的战马,需要优良的马种,精心的饲养,严格的训练——每一项都花费颇多。平均下来,一匹战马价格高达上百万文钱。至于像“黑云踏雪”这样的宝驹,抵得上帝都几十套房(不知道是该吐槽帝都的房价高,还是该说宝马价格高)。当初司马康和全戎等人为女皇秦峻编练“忠勇营”,不仅掏空了皇家的几百万两私房钱,更是欠了一屁股债,好不容易凑齐六千骑兵。全戎之前在朔方当太守,苦心经营也不过两千骑兵(话说若不是全戎把朔方变成了帝国数得着的边贸城市,这一郡之地哪里养得起三万兵马)。主政整个并州之后,全戎手头骑兵也不过五千。全戎手中只有五千骑兵,所以女皇陛下凭借宁秀伊统领的六千“忠勇营”骑兵就不怕全戎生出异心,也足以说明全戎在借给太史信两千骑兵突袭堵场时有多大方。 胡阿蛮眼睛眨了眨,似乎是想好了新的要价:“那愿借五千步军。”
“五千步军,”太史信点点头,“也不是小数目,我得回去禀告主人。事成之后,我家主人能拿到多少?”
胡阿蛮从托盘里拿起一个葡萄放进嘴里:“买家攒下的万贯家财,买家所有的姬妾、侍女,还有这里的所有女人,都可以拿走。”
她娇媚地补充:“包括我。”
太史信脑海中顿时出现了全戎把胡阿蛮领回家,然后被四位夫人追着暴打的画面。 胡阿蛮看到太史信忽然面露笑容,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她伸手轻抚太史信的面庞:“公子,你这张脸,既有英气,又有文气,真合姐姐的心意……” 太史信把胡阿蛮的手推开,表情僵硬地说:“只有老婆婆、老奶奶才摸我的脸。”
胡阿蛮尴尬地笑了一下。 太史信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澡也洗了,正事儿也说了。我七天后给你答复。”
胡阿蛮晃了晃三根手指:“三天。”
太史信伸出手掌:“五天。消息一来一回,五天已经是神速了。”
胡阿蛮唤出了刚才浴池旁的清秀少女呼延潋滟:“你送公子出门。”
在“浣琼苑”的门口,呼延潋滟轻轻握了一下太史信的手。太史信不动声色,把手中多出来的那张纸条塞到衣兜里。 在回尉迟临西宅子的路上,太史信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看了看纸条。纸条上写的是:“明日午后,杏花楼三楼。”
太史信把纸条撕碎扔掉,想起了历史上那些想搞阴谋诡计却做事不周密的糊涂蛋。这呼延潋滟显然是别家安排在胡阿蛮手下的探子,达奚家恐怕处境不妙哦。
回到尉迟临西家里,太史信还没说话,就被尉迟临西很夸张地一阵嗅。太史信一脸无奈:“尉迟叔叔,你闻什么呢?”尉迟临西笑容奇怪:“浑身这么香,你是在那边洗过澡了。”
太史信大方承认:“嗯,就洗了下身子,别的事儿没有。”
尉迟临西笑容消失,他上下打量着太史信,似乎小心翼翼地问:“侄子,莫非你……” 太史信有点想揍尉迟临西,不过还是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句:“我没事儿,不过……” 尉迟临西追问:“不过啥?”
太史信忽然想起来“进攻是最好的防御”这句话,直接反问:“上次你把胡阿蛮灌醉了,怎么一个人跑了?”
尉迟临西走到窗户旁,看向东南方向的天空,脸上流露出追思与憧憬:“我媳妇和三个娃娃都在长安。我一穷二白的时候,她没嫌弃我。我现在有钱了,不能寻花问柳对不起她。”
太史信看着尉迟临西这个气质复杂、身世肯定也不简单的高大男人,由衷地说:“尉迟叔叔,就凭这句话,我得再多敬你几杯啊。”
尉迟临西一拍手:“好啊,再喝一顿酒,明天好好做生意咯。我想着,再赚个几万两银子,就回长安和媳妇娃娃团聚去……” 太史信连忙打断尉迟临西:“可别说这话。”
第二次在太史信面前烤肉的时候,尉迟临西展示了不一样的手艺。他在篝火上把肉串烤到半熟,随后指点太史信在炭炉上边把肉串完全烤熟,又拿出了准备好的小饼。 太史信此前只体验过把烤串夹在烧饼里的吃法,看到这一个个小饼感觉颇为新鲜。 尉迟临西用葱沾着酱在小饼上边涂抹均匀,把熟透的肉从签子上撸下来放在小饼上,加上芝麻、盐和花生碎,卷巴卷巴递给太史信。 太史信咬了一下,满口香,赞叹:“真绝!”
尉迟临西自己也咬着一块包裹着菜和肉的小饼,含含糊糊地说:“这是我去临淄做买卖的时候学的。岭南烤生蚝、西域烤馕、益州烤脑花……只要东西够,没我做不来的。五香、微辣、爆辣、泰裤辣,什么口味都可以。”
太史信对尉迟临西烤肉的本事是心服口服,连连与他碰杯。 很多男人喝了酒之后就开始吹牛,就算惹得旁人厌烦也依然乐此不疲。尉迟临西正是这种人。没醉的时候,尉迟临西说他是迦叶城的;喝醉了之后,尉迟临西说迦叶城是他的。太史信虽然酒量甚好,但是嘴巴很严(不然早就不知道死了多少回了),面对尉迟临西几分实几分虚的絮叨,只是以小故事来回应。 比如一个上坟的故事。太史信小时候跟父亲、二叔、三叔、四姑、七大姑八大姨等一众亲戚去给祖先上坟。贡品异常丰富,而众人神情肃穆。忽然,太史信三叔的儿子倒在地上抽搐,桀桀桀桀地笑了几声,忽然阴惨惨地说:“还算有良心,都知道来给我上坟啦。”
说完,那孩子就开始抓起贡品填进嘴里。众人大惊失色。太史信的堂妹直接被吓哭了。就在此时,太史信的三叔一脚把儿子踢了个跟斗,随后又对儿子一阵暴揍。那孩子哇哇哭着说以后再也不敢装神弄鬼了。众人好奇,问太史信的三叔如何看出自己儿子在胡闹。那个父亲一边使劲抽儿子屁股,一边说:“这兔崽子吃贡品专挑他爱吃的点心……”
太史信挺愿意听听尉迟临西的“醉话”,因为总是会有所收获。上次,尉迟临西半真半假地介绍了迦叶城各个势力的情况。这次,尉迟临西又半真半假地透露了他赚大钱的诀窍:贩军马。刚才提到,各方骑兵对于军马都有可观的需求,给了马贩子商机。尉迟临西先派人在鲜卑汗国境内买马,随后,大显神通,要么直接把劣马以次充好卖给鲜卑军官或是贵族们充当军马,要么用劣马从鲜卑军官或是贵族那里把真正的军马置换出来,再高价卖给迦叶城四大家族或者其他买家。有趣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全戎的有意无意地扮演着重要角色。尉迟临西出售的军马,不少是卖给了全戎的骑兵。同时,那些鲜卑军官或是贵族手里的军马变成了劣马,货不对板,就让一些替死鬼带着这些劣马到并州边界上与全戎的部下来几次遭遇战。遭遇战之后,鲜卑军溃散并损失全部劣马,成功“平账”。全戎在嘉奖部下之时,也想不到自己居然成了某些人弄虚作假的帮凶。 一觉睡到午后,太史信就着牛奶啃了块馕,就直奔“杏花楼”。 “杏花楼”就是新汉帝国最常见的三层酒楼。这类酒楼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菜品味道说好不好,说坏不坏;顾客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这类酒楼若是没有自己的特色,很容易因为租房子和发工钱的负担而倒闭。 太史信在“杏花楼”三楼的走道上晃悠,和几个传菜的伙计打了照面。一个伙计不动声色地指了一下旁边的房间。太史信走过去,轻轻推开门,侧身闪进去。 看到房间里的三个人,太史信没来由地想起了地痞混混中的大哥与小弟:一个面色苍白的中年男人坐在中间,左右边站着两个高大的青壮汉子。中年男人目光阴冷,青壮汉子则显得凶狠暴戾。 “坐吧。”中年男人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太史信并没有坐,而是盘算了一下如果忽然动手,应该如何料理眼前的三个人。两个青壮汉子,就是帝都常见的泼皮无赖模样,咋咋呼呼,只能欺负良善百姓,被太史信这样的人斩首也就是一回合的事情。至于那个中年汉子,目光阴毒,气息短促,一看也不像是武林高手。 “聋了?!”一个壮汉暴喝。
太史信拿出一块汗巾擦了擦袖子,把汗巾扔在地上:“我家的狗要是把口水喷得到处都是,早就被宰了。”他看看两个壮汉的气质,更确信这俩就是小混混。太史信早年游历的时候,杀了百八十个这种小混混。
另一个壮汉一拍桌子:“你说谁是狗?!”太史信看向坐着的那个中年男子:“是谁要跟我谈事儿,两条狗?”
太史信毫不掩饰眼中的轻蔑,这种轻蔑源于他短时间击杀眼前三人的信心。
中年男人示意两个小弟退后,缓缓地说:“是我,买颉。”太史信虽然猜到眼前土匪气息浓厚的几个人可能和买家有关,却没想到买家的族长买颉会亲自出马。他拱拱手:“居然劳动买族长大驾,失敬失敬。”
买颉皱着眉头看着太史信:“能借给达奚家5000兵马的人,还是值得我跑一趟的。”
太史信笑而不语,心里想的则是胡阿蛮真是个蠢货,连谈判的详情都被敌人获知了。 买颉看向太史信:“你是汉人吧?你们汉人有句古话,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买家和达奚家再怎么斗,那都是世代通婚的亲戚。外边的人想要染指迦叶城,无论是鲜卑人还是并州、凉州的什么人,都不那么容易。”
太史信点点头:“买族长有十足的底气,我家主人也有自己的计较。这都不是我区区一个传话的人能决断的。族长今天的话,我给主人带到。告辞。”
买颉阴沉地笑了:“那我就静候佳音了。”
太史信走出“杏花楼”的时候,摸着空空的肚子,似是自言自语地说:“真是越富越抠,晌午约我来酒楼,连顿饭都不管。”
他拐过几个路口,在路边小店点了一碗撒着葱花的猪油拉面,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平时吃起来腻歪歪的猪油,在遇到某些食材之后会有“点石成金”的神奇作用,让寡淡无味的面条变成穷人碗中的美味。
一个黑胖子不请自来坐在太史信对面。路边小店,食客都没有那么讲究,拼桌是常有的事儿。太史信也没抬头,继续体验嘴上传来的油乎乎的感觉。 那个黑胖子忽然小声对太史信说:“你被盯梢了,我去处理下。”